日前,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居民管道燃气价格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顺价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气价格 1、阶梯价格调整方案。居民用气到户一档价格由2.68 元/m3调整至2.75元/ m3,二档价格维持现行2.88元/m3标准不变。农村“气代煤”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一档气价2.75元/m3执行。 2、阶梯气量维持原标准不变。居民炊事和生活热水用户:第一阶梯360m3(含360m3),第二阶梯360m3以上;居民壁挂炉采暖用户:第一阶梯气量1500m3(含1500m3),第二阶梯气量1500m3以上。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包含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由2.78元/m3调整至2.81元/m3。 三、低收入群体保障措施 1、 补贴对象:经涿州市民政部门核准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居家分散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以及经工会核准的特困职工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准的优抚对象等管道天然气用户。 2、 补贴标准:按照10元/月/户。 3、 补贴方式:直接补贴到户,低收入群体补贴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市民政、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纳入补贴范围的群体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对在册人员核实确认后,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国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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